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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章:同行

    “姓温的,小爷我就觉得他唱的好,唱的好那就该打赏,吃饭算啥,再说了,不行就再卖一次小黄,反正它还会跑回来!”

    看到这俩货,赵楷也是感慨,这缘分二字,当真妙不可言,一路走来,他先是遇到了黄三甲,曹长卿,张巨鹿,邓太阿这些举足轻重的大人物,如今竟又遇到了这个世界的天命之子。

    果然,这一趟出来是对的!所有的偶遇,都仿佛命中注定一般,或许这便是气运高的好处吧,总有很多的不期而遇。

    赵楷抱拳道:“感谢各位的驻足聆听,小生在此谢过了,今日的表演就此结束,”

    小小的伙食费赚够了,自然就没有唱下去的必要了,再不给它弄吃的,小小都快要造反了。

    就在众人意犹未尽的纷纷离开时,赵楷叫住了同样想要离开的温华和徐凤年两人,既然遇到了,总是要认识一下的。

    赵楷说道:

    “两位兄弟请留步,方才多谢两位的慷慨解囊,不如今日由在下做东,请各位吃一顿如何”

    赵楷说完还顺便提了提颇有分量的钱袋子。

    赵楷的这句话对于徐凤年和温华来说犹如天籁之音,一点都不比刚才的那歌声差,都快感动到哭了,赶忙点头感谢。此时缺了两个门牙的老黄也不知道从哪里走了出来,听到有人请客,也是嘴都笑歪了。

    一行人来到一处不怎么豪华的小酒馆之中,赵楷也是豪气了一把,对着店小二就说:

    “直接把你店里所有的肉菜都给爷上一遍,好酒也要来上,”

    说完还拿出一大袋钱砸在桌上,一副不差事的样子。

    看到徐凤年和温华两人,赵楷就想到了前世大学时的那几个死党,刚开始见面的时候还很拘谨,可是当在一起喝过几次酒之后,关系就立马就亲近起来,男人之间的友谊是不用经过时间的沉淀的,一场尽兴的酒局足以。

    赵楷和徐凤年温华三人就是如此,几人喝的五迷三道之后便开始以兄弟相称了,一副你我都是性情中人相见恨晚的样子,主要还是赵楷的社交牛逼症犯了。最后也不知道是谁提议的,几人借着酒劲就喊着要结拜,最后更是因为该喊谁大哥争论起来。

    原则问题不能改,谁当哥那可是关系到尊严问题啊!

    赵楷也是不含糊

    大声说道:

    “我提议,按年龄来分,我今年47岁,就该我是大哥!”赵楷可没有所错,两世加起来可不就是四十几岁吗?

    徐凤年说:“我呸,我今年还56岁呢!”

    温华说:“你们这两个不要脸的,老子,不老夫今年105岁了,当你们爷爷都够了!”

    几人谁也不让着谁,年龄不行那就比其他的,赵楷提议比身高,被拒绝,徐凤年提议比脸蛋,也不行,最后还是温华说:

    “那我们就比谁尿的远!”

    这一提议立马得到了大家的同意,

    最后,赵楷以迎风飘一丈二的巨大优势胜出,赢的毫无悬念,温华第二,徐凤年以微弱的劣势排行第三!

    赵楷也是喜提楷哥称号,温华号称温二,徐凤年本来就比其他人小,比试还输了,只能称呼他徐老三了。

    决定好名次之后,几人又接着喝了起来,借着高兴的劲,几人还砸坏了不少东西。

    也不知道喝了多少,反正等赵楷迷迷糊糊的醒来时,身上那一大袋钱就只剩几个铜板了!

    不知道是不是昨晚喝的太多了的缘故,反正第二天醒来时,比谁尿的远这个事情大伙都不愿意再提了,开启了主动失忆模式,大概是觉得丢脸吧,毕竟在大庭广众下敢做这种事情的估计也没有别人了。

    尴尬的事情选择遗忘,不过称呼这个事情倒也没有改变,赵楷依旧还是老大哥!

    自那以后,几人便开始结伴同行,闯荡江湖,颇有一股豪气冲云霄之感。

    但说是闯荡,其实称作流浪反而更贴切,一行四人加上一头驴,一匹马还有一只熊猫,看起来是阵容强大,可实际上呢,一个落魄的贵族少爷,啥也不会,还有一个门牙都掉了几颗的老仆人,武功连三流都达不到的木剑游侠,还有一个经常被人鄙视的流浪歌手,都是“不懂什么武功”江湖菜鸟,都不够人家塞牙缝的。

    几人倒是有着一副侠义心肠,每次遇到不平之事也敢站出来喝止,只不过到最后总免不了挨一顿揍就是了,毕竟不是谁都像李怀念一样,有一个剑神在后面撑腰。

    当然,要说被打的最恨的还是温华这个愣头青,老黄每次遇到情况都先拉着徐凤年开溜了,赵楷也是深谙逃跑之道,每次惹事之后总能找机会开溜。

    久而久之,几人武功是没什么进步,但逃跑的本事倒是一日千里。

    除了行侠仗义,剩下的事情就是偷鸡摸狗了,用温华的话来说,那就是做大事者不拘小节,小偷不算偷,赵楷算是发现了,这温华就是团队里的毒瘤,惹事王,每次的矛盾基本上都是他挑起来的,坏主意都是他出的最多。

    当然,总有那么些人是看小小长得可爱想要过来抢的,每当遇到这种情况几人都是第一时间动手,也不管对方是什么大户人家,先打一场再说。

    说来也奇怪,每次温华挑起的矛盾的结果基本上都是挨揍,或者逃跑的;可一旦是因为小小的事情引起的矛盾,那么基本上逢打必赢,必把对方打得落花流水,也不知道队伍里谁是老六。

    每当到达一个城镇的时候,赵楷就会支起一个小摊,开始卖唱,凭借着出色的唱功,赵楷也在江湖上闯出了“流浪乐师”这个名号,倒也是挣了不少钱,只不过几人都是败家子,一赚到钱便立马开始挥霍起来,吃喝玩乐,没几天就把钱花的一干二净。

    用赵楷的话来说那就是:

    天生我才必有用,千金散尽还复来!

    来不来不知道,反正没有城镇的话,要想填饱肚子只能偷鸡摸狗,或者拿小黄抵债了,这招总是屡试不爽,以至于大伙都觉得,小黄的作用起码比温华强。

    几个月后,几人来到了号称四季如春水美人更美的江南道,好好欣赏了江南道的风土人情,俗话说江南花魁甲天下,这话当真一点都不假,只不过这消费也是真的高,风花雪月没几天赵楷就又要去卖唱了,活脱脱的成为了一个工具人。旅游的蛤蟆的我在诸天当皇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