搜书吧 - 言情小说 - 吾皇在线阅读 - 分卷阅读148

分卷阅读148

    是人立而起,马蹄险险要踏上高台,风长天问:“你哪位?雍容呢?”

    傅静姝没有回答,只把红缨往前递了递。

    风长天疑惑,在台上四下里搜寻,都没能找到那抹烈焰般动人的红衣人影。

    雍容居然不在?!

    眼看后面的骑手已经快追上来,邬世南走过来低声道,“风爷,姜姑娘有事离开,临走之前叮嘱我转告风爷,务必要赢要这场赛马。”

    “哦。”风长天这才接过了红缨。

    骑手要取过红缨才算抵达终点,在他举手扬起红缨的一瞬,全场欢声如雷。

    “风爷!”

    “风爷!”

    “风爷!”

    所有人都在呼喊着这个名字,声音如巨浪般仿佛要将人淹没。

    两千两银子的赏格尽归魁首,以往赠送赏格都是由杨天广亲自出场,这是每一任督护与民同乐、彰显声望的好机会,这次杨天广抱病未出,众人便公推邬世南赠赏格。

    风长天一心想去找姜雍容,懒得上台,只道:“你们把银子送到天虎私塾就完了,这些银子将来全部都会花在孩子身上。”

    这话是姜雍容早就交代好的,人群里立时扬起一片赞誉之声。

    风长天转头便拉着邬世南问:“雍容去哪儿了?”

    邬世南道:“风爷请借一步说话。”

    他将风长天请到帐篷之中,掩上门,回身,脸上露出了凝重神情。

    风长天皱眉:“怎么?”

    “姜雍容被人劫走了。”邬世南开口道。

    刹那间,他的衣领被揪住,整个人被顶到了帐篷的柱子上,手杖再也握不住。

    方才还明亮爽朗如一个大男孩的风长天神情完全变了,变得就像一头嗅到了危险的恶狼,咬牙道:“你再说一遍?”

    “赛马中途,有人假作夺银,制造混乱,劫走了姜姑娘。”邬世南咽喉发紧,难以呼吸,说话有点艰难,“我已经派人去追,现在还没有消息回来——”

    “雍容被劫,而你不早点告诉我,还拉着我在这里接红缨领赏银?!”风长天的眼中一片杀气,“你找死!”

    第92章 .  阿都   嗯,夫子,这名字怪特别的。

    姜雍容是被颠醒的。

    模糊的视野是颠簸的绿色, 忽高忽低,忽上忽下。

    意识完全恢复后,才明白自己是被搁在了马背上, 视里是一只镫亮的铜马镫,靴子束在小腿, 袍子底下露出雪白的弹墨长裤。

    马儿的四蹄矫健结实,没有一丝赘肉, 明明是疾驰飞奔, 却像自带某种韵律。

    马背宽厚, 足以安放得下两个人。

    除了闻名天下的北狄骏马,再没有别的马有这样神骏。

    姜雍容看了看日影的朝向,猜测时间过去应该没有太久, 看来她后颈上之前挨的那一下不算重。

    而且她已经想起来那只手在哪里见过了。

    城外元元家,白袍人。

    北狄小王子阿都。

    没想到他也来了赛马会。

    视野中的衣摆是北疆常见的款式,并非北狄特有的衣装,也就是说他进北疆时特地改换过打扮。

    姜雍容记得那日在元元家见到他时,他的腰间悬着牛角牌等物, 还悬着一把小刀。

    那是北狄人用来吃烤肉时用的, 此时正硬梆梆地贴在她的腰间。

    姜雍容不动声色,一只手缓缓地伸向那把刀。

    指尖刚刚碰到刀鞘, 手腕蓦然被一把捉住, 一个声音里带着一丝懒洋洋的笑意:“美人儿可不够意思啊, 怎么醒了都不打声招呼呢?”

    姜雍容挣了挣,他的手却像铁铸的一般, 顺势将她拉起来,正好坐在他的身前,“美人儿别动, 我带你去北狄吃香喝辣,比你跟着那个沙匪强。”

    这样坐着的视野可比方才那样趴着要好多了,蓝天与绿地皆在眼前,前后各有几名随从,每个人不单骑着一匹,手里还牵着一匹空马。

    姜雍空容的心重重往下沉。

    军中要传急信之时,往往会这样一人带两骑。

    盖因一名成年男子至少也有一百多斤,马匹负重久了便跑不快。这时候就换用另一匹,待另一匹累了速度慢下来时,另一匹也休整回来了,由此可以保证最快的速度。

    北狄名马本就是天下无敌,现在居然还有替换的马匹,就算是邬世南派人追上来,只怕也早早被甩掉了。

    她回望了一眼身后。

    除了一名随从紧跟在后,往后便是漫漫草原,一望无际,看不到半个人影。

    “没有人来追,美人儿是不是很失望?我可是看准了时机才出的手,风长天要跑到尽头才会回来,等他回来,就算是插上翅膀也追不上你。”

    阿都笑道,“当时人人都只顾着救火保护银子,又烟雾弥漫的,乱成一片,谁也不知道你不见了。就算等事情完了,他们发现,我们早已经跑得没影了!哈哈哈,谁要他们那几两银子,美人儿你可比那些银子值钱多了!”

    姜雍容没有回答他的话,因为视线一时没有收回来。

    随从也有很多种。

    若是开路,冲在最前面的随从往往是最强的,因为要杀开一条血路。

    若是跑路,落在最后的随从则是最强的,因为要负责断后。

    现在断后的那名随众戴着一顶草帽,下面半张脸全包在一条白色绢布中,只露出一双漆黑的眼睛,以及眼中明显的不满与杀气。

    他毫无顾忌地直视她的眼神,这不满与杀气显然是针对她的。

    北狄不产丝绸,丝绸从江南运到北狄,身价涨的飞快,尤其是现在两国关闭了互市,每一匹丝绸放在北狄都可以换取等量的黄金,因此用得起的皆是贵族。

    而白色则是北狄人心中至圣至纯之色,只有祭司与王族能用。

    也就是说,这个人绝不是普通的随从。敢如此明目张胆地显露对她的不满,这人的身份就算高不过王子阿都,也差不多到哪儿去。

    “阁下改头换面,扮成央人,混进赛马会,就是为了劫走我么?”姜雍容道,“能让阁下如此兴师动众,我真是愧不敢当。”

    “哪里哪里,美人儿当不起,谁当得起?”阿都道,“我问过人了,他们说你叫姜夫子,嗯,夫子,这名字怪好听的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姜雍容,“阁下已经知道我的名字,我却不知道阁下的名字,有点不公平。”

    “告诉你也无妨,我的名字叫——”

    “少爷!”后面那名随从打断了阿都,纵马上前,“央人低贱,不配听到少爷的名字。”

    姜雍容心说不单是你们少爷的名字,连你们王庭的所在我都知道了。

    “塔师有所不知,这位美人儿可不单只是生得美,性子还辣得很,跟那些软唧唧的央人女人不一样。”